燕都学院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预通知

2023-08-22 点击次数: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以及《首都师范大学燕都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请见附件1),为提前做好相应准备,燕都学院现启动2024届优秀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简称“推免”工作)。

“推免”工作涉及学生根本利益,为保证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院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要求非常严格,请学生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在时间节点前按照要求提交预申请的相关材料,凡是不按时间和标准要求提交预申请材料的,学院皆不再接受。

“推免”工作政策性强,会因为上级部门新政策新要求而发生相应的变化。本次所参照的细则、所提交的材料,可能在发布正式的“推免”通知时发生变化。如果有变化须以正式通知为准。燕都学院2020级学生皆可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建议所有有意向的学生按本通知要求积极准备材料并进行提交。本次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同学视为正式报名,学校本年下达的“推免”名额仅限在正式报名的学生范围中分配。如果上级部门和学校本年“推免”政策与学院“推免”预通知公布的政策一致或者无根本性变化,学院不再进行“推免”补报名工作。如有需要正式报名的同学根据通知补充相关资料,以保证整体工作进度。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燕都学院2020级 “推免生”工作依据暂为工作细则,请同学们仔细研读文件。本次仅限燕都学院2020级学生报名。

如果有违纪违规的学生,不得参与报名。具体的推免名额和各专业的分配名额待学校分配后,学院通过正式通知发布。

二、我校“推免生”分为两类:1.学术“推免”,无任何其他附加条件直接推荐到其他高校或者本校攻读研究生学位;2.其他类型“推免”,如“支教保研”,由校团委组织,推荐成功后学生将根据统一安排到相关地区支教。由学院在报名“支教保研”的学生中择优推荐,最终结果需要以学校或者相关部门通知为准。填报《附件2:燕都学院“推免生”资格申请表》时请注意选择类型,学生填报时最多选择两个,但是要标注好优先意愿。

三、学生提交申报材料务必保证齐全,提交材料时间截至前学生可以更新、补充支撑材料和材料目录,截至时间后,学生不得再更新或者补充材料及材料目录。如果正式“推免”通知发布内容无变化,学院不再补收任何支撑材料,不再允许修改相关材料目录。

四、由于很多知名高校接受“推免生”报名的工作将陆续开始,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对方高校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应材料进行报名,在对方学校沟通过程中,尽量发挥学术导师和其他老师的桥梁作用。报名并不代表获得“推免”资格,只有经过所有程序和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才真正获得我校“推免”资格,才能进行正式推荐。

五、按照要求,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论文、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奖、参与国际组织实习三类申请者,需要进行学术专长鉴定和答辩,或者专门的委员会答辩,请相关同学做好准备,一般燕都学院学生合并到其他院系进行鉴定和答辩。

六、有“推免”意向的学生需提交如下奖励加分的材料,材料按照以下类别顺序,原件一摞、复印件一摞进行提交,并且原件和复印件要一一对应,如果没有对应类别材料则不需提供。

(一)各类奖学金材料

请提交符合细则范围的奖学金证书复印件和原件,证书保证真实客观,奖学金证书一般应有颁发机构的公章。如果证书丢失,可由学院主管老师或学生处负责科室出具证明并签字盖章。

(二)参军入伍服兵役证明

该项材料须经学校学生处武装部出具证明,写明服务年限,由负责老师签字并盖相应公章,须提供证明原件。

(三)国际组织实习证明

须提供实习证明原件,另附学校组织单位签字盖章的说明,说明参与学生的基本信息,实习的组织名称、时间、工作内容,并注明明确的鉴定意见:是否属实。

(四)特殊学术专长(包含两类材料)

1.学术科研成果仅限高质量学术论文,包括在SCIEISSCI、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文章、在我校认定的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文章。只有学生本人单独署名或者与同辈共同署名的高质量学术论文才能加分,其他情况只做参考不进行加分。

以上材料须提交论文发表所在期刊的封面、论文目录(将自己的目录进行标注提示)、论文全部内容的复印页,并提交期刊原样。

2.高水平竞赛获奖仅限国内(全国赛)权威科研竞赛或者认定的国际科研赛事。

以上材料须提交竞赛获奖的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原件上必须有主办单位的公章。

七、有“推免”意向的学生以上材料应与附件3《“推免生”申报材料目录格式》的顺序一致。

八、学生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附件2《燕都学院“推免生”资格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附件3《“推免生”申报材料目录格式》(仅提供纸质版即可)

奖励加分材料的原件及证明类材料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按照目录的顺序准备。

以上电子材料请放入以“专业+姓名+推免材料”命名的总的文件夹,发送给杨梁老师邮箱5677@cnu.edu.cn,纸质材料交至电教楼505杨梁老师处。在截止日期之后学院不再接受邮件和材料(包括补充材料)。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817点。

九、学院将于989:00-1100,14:00-17:00,在电教楼504(图书室)设置纸质材料提交室。凡超过这个时间提交或者补充更新的报名材料(包括电子版材料)皆为无效材料

十、学业成绩数据来源于教务系统,有效截止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学院将导出相应的成绩单PDF版,并严格参照成绩单中的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如果综合成绩并列,将计算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并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学业成绩不包括学生自主学习的非方案要求的在线课程成绩,该类在线课程成绩在计算时将被剔除。

纸质材料中的原件一般在推免工作结束后统一返还。如有提前取回需要请单独跟罗瑞长老师申请,提前写好已经取回材料的说明并本人签字。

如果学生不按照要求和目录顺序提交以上材料,学院有权拒绝接受材料,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所有提交过纸质材料的同学须在材料提交登记表上签字。

十一、行政办公室负责收取并核对材料(含申诉材料),教学事务办公室负责支撑材料的解释、材料审核、综合成绩核定等工作。如有疑问请致电相应办公室。

行政办公室电话:68902171 教学事务办公室电话:68902271

材料提交咨询罗瑞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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